(一)主持律师除具有台大医事技术系、台大公共卫生研究所硕士之知识背景外,尚担任10年桃园县医事审议委员会医疗纠纷调处小组委员,调处医疗纠纷经验丰富。另外,主持律师累积18年的执业律师经验,承办过各类型的医疗纠纷民刑诉讼案件。
(二)承办医疗纠纷类型举例:
1、接受医方委托的案件如:「医师开立抗癫痫药物作off-label use后病人出现SJS,被诉业务过失伤害」;「牙医师植牙后病人植体脱落遭诉不完全给付」;「妇产科医师於孕妇怀孕初期未诊断出子宫外孕被诉业务过失伤害」;「骨科医师诊治病人之骨刺未诊治其椎间盘突出被诉诈欺」等。
2、接受病人方委托案件例如:「病人被插管过久成植物人请求损害赔偿」;「脑中风住院病人自拔鼻胃管引发鼻腔出血导致呼吸道阻塞」;「在加护病房呼吸器脱落导致败血症恶化死亡」;「脑中风病人就医后未经及时诊治后发生脑干中风死亡」;「接受髋关节置换手术并发腓神经受损」;「肠胃炎住院因注射引发筋膜性坏死」等。
(三)相关著作:
1、医疗鉴定意见之探讨 ,吕清雄,医事法学,10:3/11:1民92.03,页50-53。
2、如何减轻医事人员刑事责任,吕清雄,苹果日报,论坛2012.06.25。